8月28日,南宁市工商局公布了今年1至8月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情况,曝光了广西盛时汇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、南宁科瑞房地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、广西上东大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的违法行为,主要涉及广告违法、虚假宣传、合同违法以及无照经营等典型违法类型。
今年以来,市工商局认真落实市政府《关于印发2017年南宁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》要求,全面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,重点查处房地产广告违法、虚假宣传、合同违法、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。截至8月28日,该局共立案查处房地产行业违法案件29起,罚没款73.4万元,其中查处房地产广告违法行为23起,罚没款69.3万元;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2起,罚没款2.9万元;合同违法行为1起,罚没款0.5万元;房地产中介机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3起,罚没款0.7万元。

在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中,市工商局发现我市房地产行业广告宣传存在以下主要问题:未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即开始销售宣传;在广告宣传中使用“最终解释权”用语;广告中存在“本楼盘紧邻地铁某号线”的内容,但未标明“在建”;在广告中宣传“本楼盘距离某地多少时间”,宣传房屋的“户型面积”,但未标明为“建筑面积”还是“使用面积”;将商住两用楼盘仅宣传为商用楼;在广告中宣传“本楼盘获什么满意度调查第一名”,宣传楼盘的“投资回报率”等行为,违反了《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》《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》《广告法》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等规定。另外,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。
据排水板厂家统计,今年以来,南宁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关于商品房的投诉举报共293件,成功调解、协商和解65件,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0万元。消费者投诉主要涉及交付定金后,开发商未按照约定按时开盘销售;开发商违约,提供的车位与合同约定的内容不符;开发商延期交房;消费者交付定金后,开发商临时抬高售价等。
下一步,市工商局将围绕整治工作重点,在强化宣传引导的基础上,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房地产广告的监测监管,加强格式条款监管,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积极推动首府房地产市场健康、有序、平稳发展。